對藥品銷售亂象開“檢察處方”
來源: 新法治報·贛法云客戶端 | 日期: 2025年12月02日 | 制作: 賈辛 | 新聞熱線: 0791-86847870
今年7月,南昌市紅谷灘區人民檢察院在辦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時,發現一起涉未成年人違規購買特殊管理藥品的線索:15周歲的李某某通過外賣平臺輕易購得含右美沙芬成分的某特殊管理藥品。
據了解,右美沙芬自2024年7月1日起已被正式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目錄,其生產、銷售、使用均受嚴格管制。今年7月,江西省藥監局印發《關于全面加強含右美沙芬復方制劑監督管理的通知》,全面加強對含右美沙芬復方制劑銷售的監督管理,暫停含右美沙芬復方制劑網絡銷售。
檢察機關進一步調查核實,轄區內部分商戶通過外賣平臺違規銷售該類制劑,存在嚴重藥品安全隱患和社會治理漏洞。為此,該院以行政公益訴訟立案,及時向相關監管部門制發檢察建議,督促依法履職。
相關部門收到檢察建議后迅速行動,一方面對涉案藥店開展現場核查,責令立即停止網絡銷售;另一方面在轄區內啟動專項整治行動,對241家藥品零售企業開展全面排查,重點核查相關藥品是否下架、憑身份證銷售規定是否落實、限量銷售要求是否執行等關鍵環節。
截至目前,經核查確認,幾家主流外賣平臺已無轄區藥店銷售右美沙芬復方制劑的相關信息,專項整治取得階段性成效,有效筑牢了藥品安全監管防線。
(張亞忠 揭然 記者江國穩)
編輯:賈辛
校對:陳衛星
復審:吳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