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不符合國標電動自行車被罰
江西公布2025“守護消費”鐵拳行動第四批典型案例
來源: 新法治報·贛法云客戶端 | 日期: 2025年12月02日 | 制作: 賈辛 | 新聞熱線: 0791-86847870
11月28日,記者從省市場監管局獲悉,2025年,省市場監管局在全省系統開展2025“守護消費”鐵拳行動,嚴厲打擊電動自行車、電線電纜、建筑保溫材料、消防產品、網絡餐飲、食用植物油等領域的違法行為。近日,省市場監管局公布第四批8個典型案件。
2025年7月17日,南昌市青云譜區市場監管局與南昌市公安局交管支隊青云譜大隊開展聯合檢查,對江西大俠電動自行車連鎖銷售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在該公司門口發現一輛電動自行車鞍座長度63cm,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限值要求。
經查,當事人為滿足客戶需要,在出廠電動自行車原有配置的基礎上改變車身外觀,主要體現為改裝加長了鞍座(銷售價格為2099元)。改裝后的電動自行車未售出,無違法所得。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2025年9月18日,南昌市青云譜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銷售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罰款2200元的行政處罰。
此外,省市場監管局還公布了銷售不合格電線電纜產品、提供虛假材料入駐平臺并從事網絡餐飲服務、菜館在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虛假信息、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用植物油、經營不合格的建筑用絕熱夾芯板、銷售隔熱防火門以次充好、餐飲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等典型案例。
(首席記者王琨)
編輯:賈辛
校對:陳衛星
復審:吳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