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項消防處罰權限下放鄉鎮
江西發布賦權目錄 破解基層長期存在的“有責無權”監管困境
來源: 新法治報·贛法云 | 日期: 2025年11月27日 | 制作: 聶琪 | 新聞熱線: 0791-86847870
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正式發布《江西省賦予鄉鎮(街道)縣級審批服務執法權限指導目錄(2025年版)》,其中將5項關鍵性消防行政處罰權限全面下放至鄉鎮(街道)一級,標志著全省基層消防安全治理體系建設邁出關鍵一步。
此次發布的2025版指導目錄,對賦予鄉鎮(街道)縣級審批服務執法權限有關指導目錄進行了優化調整,事項由2021年的260項減少為74項。然而,消防執法賦權事項不減反增,將“對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處罰”“對個人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給電動自行車充電的處罰”“對未采取防范措施在野外焚燒雜草、垃圾等可燃物的處罰”“對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處罰”“對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處罰”等5項直接影響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消防監管事項納入賦權范圍,精準聚焦當前基層消防安全最突出的風險點。
據了解,此次下放的5項權限直指當前基層消防安全薄弱環節,其中電動自行車違規充電、消防通道堵塞等問題已成為影響城市公共安全的頑疾。通過將執法權限延伸至鄉鎮(街道),將有效解決基層長期存在的“有責無權”監管困境。
為確保賦權事項接得住、管得好,接下來,各級消防部門將認真做好鄉鎮(街道)賦權執法“后半篇文章”,積極推動市、縣(市、區)政府組織鄉鎮(街道)認領消防行政處罰賦權事項,認真編制承接事項目錄并向社會公布;組織監督干部、業務骨干加強賦權執法事項的業務培訓和工作指導,落實大隊掛點聯系制度,及時解決賦權后承接運行過程中存在的難點、堵點問題,確保賦權工作落地落實。
(李德亮 首席記者胡榕)
編輯:聶琪
校對:衷麗萍
復審:程乘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