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黃縣一場林權抵押糾紛陷僵局,法官耐心調解巧突破
37戶村民拿回了林權證
來源: 新法治報·贛法云 | 日期: 2025年08月21日 | 制作: 聶琪 | 新聞熱線: 0791-86847870
8月11日,宜黃縣人民法院內,二都鎮嚴坑村岳公山村民小組(以下簡稱“岳公山村組”)代表將一面錦旗交到法官手中。至此,一起歷經兩年多的林權返還糾紛得以化解。
岳公山村組擁有598.1畝山場所有權。2010年,辛某向村民小組取得山林使用權,轉讓期限至2023年7月。隨后,辛某辦理了林權證,并用該證為黃某向宜黃某銀行貸款提供抵押擔保。
由于黃某未能履行還款義務,2021年9月,宜黃縣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認定宜黃某銀行對該山場的林木享有優先受償權。然而,由于采伐成本過高等因素,銀行雖享有優先受償權卻未能實現債權。
轉讓到期后,該山場經營權應回歸岳公山村組集體。然而,山場抵押狀態未解除,導致該村民小組無法辦理變更登記,村民們的維權之路陷入僵局。
村民們奔波于各部門之間兩年有余,問題始終未得到解決。無奈之下,37戶村民將辛某及宜黃某銀行訴至宜黃縣人民法院,請求返還林權并協助辦理變更登記。
受理案件后,承辦法官全面梳理案情,主動走訪當地黨委、政府、村委會及村民,深入調查實際情況。為精準掌握山場現狀,法官前往不動產登記中心核實圖斑,并協同各方代表實地勘察。針對林木采伐等專業問題,法院向宜黃縣林業局發函咨詢。縣林業局回復稱,當下無論是銀行還是辛某或是法院司法拍賣,均無法辦理采伐證。這一回復,讓案件陷入“村民要證、銀行要款、辛某無力、采伐無門”的死循環。
面對困境,承辦法官多次匯報案情,研討解決方案,并查閱大量類似案例。經研判,法官認為最佳方案是促使辛某償還銀行貸款,解除抵押,推動辛某和銀行配合辦理林權變更登記。然而,辛某無力償還欠款,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承辦法官并未放棄,多次組織雙方協商,耐心釋法明理,分析利弊:“若銀行堅持不解押,村民無法取得林權證,銀行債權亦無法實現,此為多輸局面。”最終,在法官不懈努力下,宜黃某銀行與辛某就抵押合同達成調解協議,為案件化解打開突破口。
然而,還款期限將至,辛某卻未按約履行,村民們的心再次懸了起來。承辦法官立即啟動聯動機制,執行局迅速介入,對辛某施加壓力,并積極協調銀行。最終,辛某按調解書內容償還抵押擔保款,抵押解除,障礙掃清。沉積多年的糾紛得以化解,37戶村民拿回林權證書。
(謝薇 游朦 魏雨欣 記者江國穩)
編輯:聶琪
校對:王小明
復審:朱葉